学校近日已启动2016年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项目如下,请欲申报的老师于2016年1月26日前将材料提交学院教务科。
1. 校级面上项目
各单位自行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重点,按照限额确定推荐立项项目。推荐立项项目符合校级项目要求时,即作为校级项目,项目经费由各单位从教学运行费中拨付。学校不再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2. 校级重大专项项目
从校级面上立项项目和多部门联合申报项目中评选产生,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3. 推荐省级项目
校级重大专项项目立项后即为推荐省级项目;其余推荐项目则在2016年校级面上项目中经过院系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符合省级项目要求的作为推荐省级项目。
实验中心
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