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启动了“实验室技术安全自查自纠活动”,请各实验室和老师针对以下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1、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
2、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缺乏专业知识;
3、违规购买国家管控危险品,如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前未办理备案手续、向无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网上采购麻醉药品等;
4、实验工作场所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生物安全实验室未进行备案、动物实验场所无《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等;
5、实验室设施布局不合规,如放置高压气瓶较多、在楼道中进行实验、占用消防通道、通风排风不达标等;
6、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实验前未进行培训;
7、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无相关资质,如从事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人员无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放射工作人员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等;
8、随意丢弃危险实验废弃物,如动物尸体等;
9、实验工作场所实验区和生活区混用;
10、实验室药品管理不规范,如药品未分类存放、易燃化学品与热源(如烘箱、马弗炉等)放置在一起等。